2017年中国·金华国际武术节
日 期
2017年7月7日至10日
地 点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
主办单位
上海中华武术会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局
浙江省金华市旅游局
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浙江省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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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
河北孟村开门八极拳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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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承办
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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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运动产业发展协会
浙江省金华市武术协会
浙江省金华市健身气功协会
上海浦东新区武术协会
上海市闵行区武术协会
江苏省苏州市武术协会
安徽省黄山市武术协会
奥地利奥中武术协会
各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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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世界各地武术组织、八极拳传习单位、教育机构、武术馆校、俱乐部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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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项目
传统八极拳徒手、器械单练、对练,八极拳段位制教程内容,八极拳规定套路等(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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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随队工作人员若干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达12人(含)以上的团队,可报随队裁判1人。随队裁判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具备国家武术二级(含)以上或浙江省传统武术二级(含)以上,能操作电脑。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同时须交纳部分会务费,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教练和运动员)
(三)运动员报项规定:
1.每位选手参赛项目数量不限。
2、八极拳对练项目、对抗搏击展示和技法对拆类项目:徒手对抗、长兵对抗、短兵对抗(各代表队自主组合报名进行表演,鼓励使用八极拳技法,突出八极拳风格特点),不允许报陪练人员。
(四)八极拳对练项目、对抗搏击类展示、技法对拆等项目的比赛形式、组别确定:
采用本队人员自行配对展示本项目的攻防技能。裁判员视每组选手临场攻防技术的默切配合,来判断选手掌握攻防技能是否全面,动作是否灵活逼真。既展示了本项目的技击技巧,又点到为止不伤对手。
配对原则上由同重量级别的人员组成,如出现有不同年龄组别的组对,包括套路对练项目,则以高年龄选手的组别计入成绩。
八极拳对练、对抗搏击类和技法对拆类项目,以评分形式进行,满分为10分。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六)个人全能:选手须报单项达3项(含单练、对练、集体项目)即为个人全能,3项中须含徒手和器械项目
(七)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人数达8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八)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原件复印件。
(十)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4)。《安全责任声明书》每队1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18岁以下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十一)65周岁(含)以上选手须持医院(卫生院、医疗站)出具的健康证明方能参加比赛。
(十二)凡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参赛者,须有家属陪同;《安全责任声明书》除本人签字后,监护人栏内有家属签字,否则不能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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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对练项目赛、集体项目赛、对抗展示赛、个人全能大奖赛、总团体大奖赛。
(二)个人全能、总团体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八极拳竞赛办法》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四)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五)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名次按划分的区域录取,区域划分为:
1.各国及港澳台地区
2.中国大陆
(六)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拳术、器械和对练 40秒--2分钟;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2、《中国武术段位制八极拳系列教程》单练须练整套,不受时间限制
3、技法对拆类、对抗搏击类只展示1局,每局90秒。
4、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七)集体项目、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
1.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2.集体项目选手可跨年龄组参赛,以所报运动员的平均年龄确认年龄组别(不分性别)。
(八)配乐
1.集体项目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如不合要求,扣0.1分。
2.单练、对练(对抗)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3.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单独一首曲目),乐曲必须按序录制,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
(九)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护具要求
1、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护具自备。
2、须穿符合运动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项目特色的武术服装、武术鞋比赛;不允许赤背、或穿戴宗教、戏曲化色彩的服饰上场,如比赛服装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参加开幕式表演项目允许更多的艺术形式融入,服装根据表演节目主题需要不做限制。
(十)个人全能、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
1、个人全能计算方法
(1)参加个人全能大奖赛的选手,不管参加几项单练、对练、(集体项目、对抗展示类项目除外),以参赛项目中得分最高的3项(必须有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个人全能成绩,参赛项目超过3项,则计算其中拳械3项最高成绩。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个人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拳术得分高者列前; 再同时,以3个项目中器械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1)总团体计算方法:以一个代表队中8位选手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以得总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为总团体亚军,再次者为总团体季军。
(2)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获得第1名数量多者列前;再同时,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十一)比赛设“发展八极拳突出贡献奖”、“传承八极拳优秀贡献奖”、八极拳神童奖、八极拳耆英奖、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
(十二)设国际武术节开幕式表演项目特别金奖:各队均可在6月10日前申报开幕式表演评奖项目。申报的项目必须是5人以上的集体表演项目,要求内容丰富、艺术性强、精采热烈、健康向上。申报时须交视频录像供预选审核,被预选确认的项目才有资格参加开幕式表演。表演设特别表演金杯奖(申报表见附件5)。
(十三)对宣传、组织参加本届大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评出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十四)对报名人数达40人以上的组织、个人以及本次大赛协办单位,大赛组委会在赛场大门口设置LED大屏幕上进行循环播放宣传,同时给予免费制做横幅一条(LED屏显的格式和内容由该单位提供设计制作内容,时长不超过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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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练、对练、集体项目按区域、按年龄小组按性别、按项目类编号,分别录取前8名。国外、港澳台地区和境内H组运动员按同一项目编号中不同套路名称分别录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名次证书。
(二)个人全能大奖
1.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不分区域,分别录取5个年龄大组男、女的前6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大奖奖金:冠军获人民币1000元,亚军获人民币800元,季军获人民币5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人民币300元。
(三)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区域、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6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3000元,亚军获人民币1500元,季军获人民币8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人民币500元。
(四)对宣传、组织比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发展八极拳突出贡献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幼儿园“园名”,小学以“校名”,“院校名”报名参赛,或由A组、B组、C组、D组运动员达15人(含)以上组成的代表队,将颁发“八极拳进校园发展贡献奖”奖牌和证书。
(六)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馆、校、俱乐部名”、“街道名、社区名”、“乡镇名、村委名” 、“机关、企业名”、组队报名参赛的单位,将颁发“八极拳基层发展贡献奖”奖牌和证书。
(七)凡在组织国外武术团体、个人前来参赛做出贡献的,颁发“国际八极拳交流特别贡献奖”奖牌和证书
(八)在比赛中获得金牌的年龄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参赛选手,将授予八极拳神童奖和八极拳耆英奖,并颁发奖牌。
(九)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6)。
(十)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责任心的裁判员,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优秀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均发给大会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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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
(一)参赛服务费:代表队所有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等)均须缴纳参赛服务费,每位人民币200元。凡1957年12月31日以前和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均可享受优惠,参赛服务费每位150元。凡在2017年5月30日前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代表队,参赛服务费以队为单位均可减免50元。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对抗对拆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三)委托保险费: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每位人民币20元(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内打“√”)。
(四)随队裁判员会务费:符合规定可报随队裁判1人的代表队,经审核确定的裁判员,每位自交部分会务费人民币500元(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路费自理,其它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
(五)已取得二级以上资格的裁判员,熟悉八极拳技法和竞赛套路,有执裁经验的均可申请本次比赛裁判志愿者。经审核确认的志愿者,接到确认通知书后,自交700元会务费(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汇入组委会账号,路费自理,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裁判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7)。
(六)赛后要在金华滞留进行旅游的代表队,可在报名时与组委会联系,所需费用自理(联系人:周汉勋 联系电话:15067083802,详见附件8)。
(七)凡要参加闭幕晚宴(颁奖典礼、名家表演)的代表队和个人报名时须预订晚宴餐劵,每人交350元;已付综合服务费的境外团队由大会赠送晚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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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到
(一)报名日期:2017年6月15日24点以前截止(须特快专递)。
(二)本次比赛可直接登入http://www.zgjhws.com网站,进行网络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24时。
(三)网上报名截止日后2天内将①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②运动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③《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3)、④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⑤“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⑥医院《健康证明》(65周岁及以上年龄选手须上交)一并快递邮寄至组委会,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如采用邮寄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1、报名表1~3(附件8~10)。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附在《安全责任声明书》后面);医院《健康证明》65周岁及以上年龄选手须上交。
3、《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4,声明书后附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赛服务费、项目费和委托保险等费用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五)参赛各项费用汇款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如网上注册报名以汇款收到后确认报名成功。
(六)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1.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截止日前各参赛队均可自行修改报名内容。
2.报名表报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7年6月20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579-82360016)。2017年6月20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
(七)退赛的处理:2017年6月20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参赛服务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八)赛前7天左右官方网站和微信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网址:http://www.zgjhws.com和微信号:jhgjwsj
(九)各参赛队可派代表于2017年7月7日9:00至15:00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到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篮球馆,(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联系电话:057982360016、13705891020、18957903777)报到;领取参赛证件、选手比赛号码布、秩序册、纪念品;并了解检录处、竞赛入口、竞赛场地、领奖处等方位。
(十) 境外参赛代表队报到:凡交纳综合服务费的境外代表队于2017年7月7日到金华伟达雷迪森广场酒店(地址:金华市婺城新区宾虹西路2888号;联系人:张素芳 电话:15057826818)报到。其它食宿自理的境外代表队到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篮球馆报到。
(十一)境内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原则上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为提供便利,大会可以协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会安排住宿的代表队须提前20天(2017年6月20日24点前)与会务组联系(会务组总负责:周汉勋 15067083802 0579-89172374 工作人员:郑情 13575917815 0579-82493976 周梦婷 15669507786 0579-82493967)。并预缴住宿费。凡已委托会务组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
(十二)比赛中用餐,由大会组委会协助联系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可在报到时在报到服务处直接购买餐券。
(十三)赛前不举行“组委会联席会议”。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报名时务必填写手机号码)和秩序册中的《参赛须知》以及八极拳赛场专设大屏幕予以公布,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准时参赛。
(十四)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表内容,也可查阅网上竞赛信息。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QQ号和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也希望将运动员的手机号填上,以便使大赛相关信息直接通知选手本人。
(十五)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于2017年7月6日报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十六)大赛组委会及赛事咨询联系方法、参赛交通路线指南(详见附件14)
(十七)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办公区1116室)
联系人:何建一
联系电话:057982360016、13705891020、18957903777
电子邮箱:303985656@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zgjhws.com(网上报名)
微 信 号: jhgjwsj
(十八)参赛报名费、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或住宿预付款等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从银行汇款
单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武义建行紫金支行
账号:33050167735300000051
2、微信、支付宝转账
账号:13516944858 (张丽君)
3、从邮局汇款
户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办公区1116室)
收款人:何建一
联系电话:057982360016、13705891020、18957903777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3516944858核实,联系人: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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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赛人员经费
本规程中所列各项费用均属中国大陆地区参赛人员的费用。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结算费用报价详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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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总监、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聘请,部分裁判员由各参赛队委派或大会组委会确认的裁判志愿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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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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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金华国际武术节组委会
大赛规程附件
附件1:2017年中国•金华国际武术节比赛报名项目分类
附件2:八极拳交流大奖赛报名项目分类表
附件3:武术节日程安排
附件4:安全责任声明书
附件5:开幕式表演项目申报表
附件6:最佳运动队、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提名推荐表
附件7:裁判志愿者申请书
附件8:武术节推荐旅游路线及费用报价
附件9-11:代表队报名表
附件12:境外代表队参加2017年中国•金华国际武术节相关费用
附件13:2017年中国•金华国际武术节全国青少年武术散打对抗赛报名表
附件14:大赛组委会及赛事咨询联系方法、交通线路
大赛规程、附件、报名表可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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