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七届 金华武术节 国术竞技(艺)大会
-INVITATION-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8月3—4日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体育总会 执行单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运动训练教学联盟 金华市健身气功协会 武义县武术协会 金华市武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 各国家、港澳台地区和国内各省、市、县(市、区)武术组织、协会、民间社团;各武术馆校、体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体协;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各企事业、街道、社区、村镇和武术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1、传统武术套路比赛(武术各类拳种、流派的拳术、器械的单练、对练、集体项目比赛以及健身气功、武术功法等,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2、武术太极推手公开赛(见分规程) 五、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若干名;运动员达6人(含)以上为团体参赛,男女不限,运动员不足6人的代表队或个人视为个体参赛。 (二)每位选手单练、对练项目数量不限;对练项目不允许报陪练人员。 (三)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四)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的,必须在报名时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者,报名时须提供《意外伤害险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意外保险的学生,须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原件复印件。 (六)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2)。《安全责任声明书》每队1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18岁以下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个人全能大奖赛、总团体大奖赛。 (二)个人全能、总团体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四)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武童组(A组) A1组:6岁以下(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6-7岁(2017年至2018年间出生) A3组:8-9岁(2015年至2016年间出生) 2.武士组(B组) B1组:10-11岁(2013至2014年间出生) B2组:12-13岁(2011至2012年间出生) 3.武志组(C组) C1组:14-15岁(2009至2010年间出生) C2组:16-17岁(2007至2008年间出生) 4.武英组(D组) D1组:18-24岁(2000至2006年间出生) D2组:25-29岁(1995至1999年间出生) D3组:30-34岁(1990至1994年间出生) D4组:35-39岁(1985至1989年间出生) 5. 武师组(E组) E1组:40-44岁(1980至1984年间出生) E2组:45-49岁(1975至1979年间出生) E3组:50-54岁(1970至1974年间出生) E4组:55-59岁(1965至1969年间出生) 6.武勇组(F组) F1组:60-64岁(1960年至1964年间出生) F2组:65-69岁(1955年至1959年间出生) F3组:70-74岁(1950年至1954年间出生) F4组:75-79岁(1945年至1949年间出生) F5组:80周岁(含)以上(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个人全能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武童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武士组:(2011至2014年间出生) 3.武志组:(2007至2010间出生) 4.武英组: ( 1985至2006年间出生) 5.武师组:(1965至1984年间出生) 6.武勇组:(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太极拳单练、双人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健身气功和32式、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从起势开始,太极拳演练至3分钟、太极器械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哨音示意,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删除动作不予扣分。 (2)其它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调整删减与组合。 (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后,允许运动员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不扣分。 (4)《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须练整套,不受时间限制。 2.木兰拳、健身气功、健身功法等系列个人项目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太极器械执行。 3.其它拳种的传统、自选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太极拳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集体项目(包括健身气功、健身功法类)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完成时间与音乐时间同步(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自备音乐)。 5.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如演练动作太少、时间过短,则视为套路内容不丰富,故而会影响评分成绩。 (七)集体项目内容、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 1.凡集体项目采用竞赛规定的套路,因竞赛时间的限制,表演者可对套路动作进行删减和组合;因队形变化需要,也允许补入衔接动作,但须确保原套路动作元素不少于90%。 2.凡选择“武术健身操”、“武术健身功法”等健身类集体项目,须含80%以上的武术动作元素。 3.所有集体项目均要求有队形图案的变化,音乐与内容、节奏的统一。 4.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中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5.集体项目选手可跨年龄组参赛,以所报运动员的平均年龄确认年龄组别(不分性别)。 (八)配乐 1.集体项目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如不合要求,扣0.1分。 2.单练、对练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3.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单独一首曲目),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本场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可自带小型音乐播放器)。 (九)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要求 1、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械、护具自备。 2、须穿符合运动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项目特色的武术服装、武术鞋比赛;不允许赤背、或穿戴宗教、戏曲化色彩的服饰上场,如比赛服装不符合要求,扣0.1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双人练项目、对抗类展示项目按年龄小组、性别、项目类编号,分别录取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获奖证书。 (二)集体项目按年龄小组、项目分类编号(不分性别),分别录取前6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集体奖杯、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个人全能大奖 1.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分别录取6个年龄大组男、女的前6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大奖奖金:冠军获人民币800元,亚军获人民币500元,季军获人民币300元,第4至6名获人民币200元。 (四)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团体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2000元,亚军获人民币15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第四至六名获人民币500元。 (五)个人全能、总团体录取办法 1、个人全能计算方法:个人以参赛项目中得分最高的3项(必须有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得分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个人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拳术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3个项目中器械得分高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3、各组别个人全能参赛人数少于6人(含)则录取前3名,少于3人(含)不予录取。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1)总团体计算方法:以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获得各类套路单项、对练、双人练、太极推手项目金银铜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总数折分之和计算(不含个人全能名次),以得总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为总团体亚军,依此类推。 (2)计分方法:个人单项、对练、双人项目金奖5分、银奖3分、铜奖1分;集体项目第1至第3名,按9、7、5计分。 (3)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获得第1名数量多者列前;再同时,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六)十八般兵器武术器械竞艺奖 本奖项设武术短器械、长器械、双器械、稀有(奇门)器械项目竞艺展示赛。凡获得本次大赛各年龄组别的单项和集体武术器械比赛项目第一名的个人和集体,以及单独报名本武术器械竞艺展示赛的运动员,均可以在8月4日的大赛闭幕式上进行专场展示,组委会将颁发“国术精英奖”“国术传承奖”等奖项,给予相应的物质和奖章、证书的奖励。 (七)其他有关奖项 1、凡被确认在开幕式上表演的集体项目,授予“开幕式表演金奖”,颁发特制奖杯和证书。 2、设七届贡献奖:对累计带队参加过七届(每届人数不少于10人)的领队或武馆、武术组织等颁发特制奖杯和证书。 3、对宣传、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授予“发展武术运动突出贡献奖”;颁发牌匾和证书。 4、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幼儿园“园名”,小学、中学以“校名”报名参赛,或由A组、B组运动员达15人(含)以上组成的代表队,将颁发“发展青少年武术贡献奖”牌匾和证书。 5、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馆、校、俱乐部名”、“街道名、社区名”、“乡镇名、村委名” 、“机关、企业名”、组队报名参赛的单位,颁发“发展基层武术贡献奖”牌匾和证书。 6、在比赛中年龄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参赛选手,将授予“武童奖”和“武勇奖”,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7、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成绩突出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经组委会确认授予“武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组织奖”、“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等称号,并颁发相应的牌匾或证书(评选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3)。 8、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责任心的裁判员,由裁判组推荐,经竞赛监督委员会确认,授予“优秀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9、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八、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 1、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工作人员)每位人民币200元。 2、符合下述条件者,可享受优惠,报名费为每位人民币150元。 A、凡已连续参加六届金华武术节的代表队和选手; B、凡70周岁以上的和201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凡符合享受优惠的不重叠计算) 3、个体参赛或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6人的代表队,均视为个体参赛,报名费用不享受减免优惠。 4、凡报名运动员(不含领队、教练)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 (二)项目费 1.单练、双人练、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3.委托保险费:每位选手须交人民币20元。 九、报名 (一)本次比赛可直接登入http://www.zgjhws.com(中国金华武术)网站,进行网络注册报名,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周六)24时。报名联系人:何建一,13705891020 报名二维码 1 何建一 2 (二)网上报名截止日后2天内将《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2);《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提交赛事组委会;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QQ号和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便于及时沟通。 (四)在报名同时请将参赛队的协会、武馆、俱乐部等自主设计使用的LOGO发到报名邮箱303985656@qq.com。 (五)报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武阳西路壶山公园内武义县武术协会 联系人:何建一 联系电话:057987669616、13705891020 电子邮箱:303985656@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zgjhws.com(网上报名) (六)参赛报名费、项目费、委托保险费等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银行汇款 单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武义建行紫金支行 账号:33050167735300000051 2、微信、支付宝转账 账号:13516944858 微信 1 支付宝 2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3516944858核实,联系人:张丽君) (七)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1.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截止日前各参赛队均可自行修改报名内容。 2.报名表报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24年7月20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微信形式递交“更改申请”的时间为准,2024年 7 月 20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微信号:13705891020 (八)退赛的处理 2024年7月20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九)赛前7天左右官方网站和微信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网址:http://www.zgjhws.com和微信号:jhgjwsj 十、报到 各参赛队于2024年8月2日10:00至15:00前由领队、教练凭身份证件到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报到;领取参赛证件、选手比赛号码布、秩序册、纪念品;并了解检录处、竞赛入口、竞赛场地、领奖处等方位。 十一、其它事项 (一)各代表队住宿不作统一安排,由各队自行联系解决;如需协助订房,请于赛前15天联系组委会。并预缴房费,因故退房的代表队,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 (二)为维护用餐环境和卫生安全,要求所有队伍根据比赛日(8月3日晚餐、8月4日中餐、晚餐,8月5日中餐)自身用餐需求数量,于赛前3天向组委会完成快餐订购。 (三)赛前不举行“组委会联席会议”。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比赛领队教练微信群、手机短信(报名时务必填写手机号码)和秩序册中的《参赛须知》予以公布,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准时参赛。 各代表队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联系关注会务通知 (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赛事做出相应调整。 (五)凡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一切活动安排,否则视作弃权处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总监、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金华市体育局选派。 (三)裁判报到,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2024第七届国术竞技(艺)大会组委会。
本次赛事设武术太极推手竞技赛和传统武术太极推手竞艺赛、太极推手无级别精英赛,有关规定如下: 武术太极推手竞技赛 (一)年龄组别 1.太极武英组(D组) D1组:18-24岁(2000至2006年间出生) D2组:25-29岁(1995至1999年间出生) D3组:30-34岁(1990至1994年间出生) D4组:35-39岁(1985至1989年间出生) 2.太极 武师组(E组) E1组:40-44岁(1980至1984年间出生) E2组:45-49岁(1975至1979年间出生) E3组:50-54岁(1970至1974年间出生) E4组:55-59岁(1965至1969年间出生) (二)竞赛项目和重量级别 1、设定步太极推手和活步太极推手、活步无差别太极推手竞技赛 2、重量级别:48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 传统武术太极推手竞艺赛 本比赛为竞艺展示赛,按照传统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赵堡等各流派太极拳种的风格特点,采用黏粘连随与掤、捋、挤、按等太极拳技术。贯彻“不顶不丢、刚柔相济、引进落空、借力用势、恃巧不恃力”等原则,充分展示太极拳招势技法中在“踢、打、摔、擒、拿、靠”等实用技术,拆解招法,招势丰富,动作技术逼真,运用熟练,技法合理。由现场裁判打分,录取相应的名次。
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每个级别人数不限,每个人限报一个级别,另可报竞艺展示赛一项。 (二)运动员按参赛级别报名,报到时按报名表进行体重复称,复称由检录组负责。先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低于所报级别时,仍可在原级别比赛;如体重超出原报级别,可参加上升一个级别的比赛。 (三)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提交15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包括心电图、脑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参赛队报到后,由大会医务组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组委会委托统一办理。运动员身体状况由各代表队自审,参赛期间若出现意外,所有责任均由个人自负,费用自理。 (五)运动员必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竞赛办法 (一)本次太极推手比赛分为定步推手赛、活步推手赛、太极推手精英赛、传统太极推手竞艺展示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制定的《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试行)》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太极推手竞技项目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若2局双方得分相等,加赛1局。传统太极推手竞艺展示赛采取10分制评分办法,时间限定4分钟内。 (三)比赛分组办法:1、太极推手竞技项目比赛依照体重级别进行抽签,确定对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可自愿参加高一级别的比赛,否则作弃权处理。2、太极推手竞技比赛不分年龄、男女组别,不得报陪练人员。 (四)竞赛中的信号:(1)场上主裁判员用口令和手势裁定比赛。(2)比赛前10秒钟,记时员鸣哨通告准备;比赛至3分钟,计时员鸣哨宣告该局比赛结束。 (五)运动员必须遵守竞赛规则,严肃认真地进行比赛,严禁故意伤人。竞赛时运动员不得要求暂停,遇有特殊情况,需向场上主裁判举手示意。运动员不可留长指甲、不可戴手表和佩挂饰物等易伤及对方的物品上场比赛。 (六)弃权:(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时作弃权论。(2)三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未能按时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3)竞赛中,运动员可举手要求弃权,教练员也可向场上裁判员要求弃权,运动员擅自终止比赛作弃权论。 (七)比赛礼节:(1)“入场”:裁判员列队入场,站在场地中央,面向裁判长席。介绍裁判员时,被介绍者应成立正姿势向观众行抱拳礼,然后边裁判员站到场地一侧,面向场内。(2)运动员进场后,站在主裁判员两侧,面向裁判长。介绍运动员时,被介绍者应成立正姿势向观众行抱拳礼,然后相互行抱拳礼。(3)每场比赛结束时,运动员在听候主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果后,先向裁判员行抱拳礼,再相互行抱拳礼,方可退场。 (八)比赛服装:比赛服装须穿着太极推手比赛专用服装,由运动员自备。 (九)比赛场地设置:定步、活步竞技推手,传统太极竞艺展示推手均在外圈5米,内经4米。中心圈60厘米的软垫场地上进行,四周设置安全保护软垫。 (十)竞赛名次的评定办法:比赛结束后,计算运动员的得分,得分多者为胜方。得分相等时,按下列原则处理:(1)以体重轻者为胜方。(2)如仍相等,以警告少者为胜方。(3)以上各条如仍相等时,则加赛直至分出胜负。
录取名称及奖励 (一)太极定步、活步推手竞技项目分年龄、男女、重量级别分别录取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章和证书。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每一级别组在8人(不含8人)以上录取前5名,7-8人录取前3名, 5—6人录取前2名;2-4人录取前1名。其余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活步推手无差别竞技赛分男女,不分年龄、级别,录取男女太极推手精英奖,颁发奖杯、奖章、证书和奖金800元。 (三)传统太极推手竞艺赛分别按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录取,颁发奖章和证书。 (四)对单独组队10人以上太极推手比赛的队伍授予“传承国术奖”等荣誉。参加综合报名(含传统套路等比赛)组队参赛的队伍,本太极推手比赛成绩计入该队的团体总分。 其它事项 除本分规程规定的内容外,其余均按总规程的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扫描上方二维码或登入官网下载规程和附件 官网:www.zgjhws.com (中国金华武术) 附件1:传统武术报名项目编号表 附件2:安全责任声明书 附件3:荣誉推荐表 附件4:报名费用核算表 附件5:武术太极拳推手比赛竞赛分规程、报名表 附件6: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