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日期:2024年8月3日至4日
竞赛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体育中心
主办单位: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体育总会
执行单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运动训练教学联盟
金华武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各省市区武术组织,武术馆校(俱乐部),武术散打、搏击俱乐部、基地,学校、教育机构等均可组队参赛。
(一)男、女A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A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
女A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75kg+。
(二)男、女B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B组: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0kg+。
女B组:42kg、45kg、48kg、50kg、56kg、60kg、65kg、70kg、70kg+。
(三)男、女C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C组:36kg、39kg、42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0kg+。
女C组:32kg、35kg、38kg、41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四)男、女D组:2012年1月1日--2013月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D组:32kg、35kg、38kg、42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女D组:29kg、33kg、35kg、37kg、40kg、42kg、45kg、48kg、52kg、52kg+。
(五)男、女E组:2014年1月1日--2015月12月31日出生
男E组:24kg、28kg、32kg、36kg、40kg、45kg、48kg、52kg、56kg、56kg+。
女E组: 22kg、24kg、26kg、30kg、34kg、38kg、42kg、45kg、48kg、48kg+。
(六)男、女F组: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F组:22kg、24kg、26kg、30kg、34kg、38kg、42kg、45kg、45kg+。
女F组: 20kg、22kg、26kg、30kg、34kg、38kg、42kg、42kg+。
(七)男、女G组: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G组:12kg、14kg、16kg、18kg、20kg、22kg、26kg、30kg、34kg、38kg、38kg+。
女G组:12kg、14kg、16kg、18kg、20kg、22kg、26kg、30kg、34kg、34kg+。
1、每队可以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2、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一人一表,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3、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4、运动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均由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5、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详见附件 2),本次比赛因年龄设置均未达法定年龄,均需由监护人签署,未签署者不能参赛。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比赛细则以赛前领队教练会议统一为准)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竞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如一个级别的运动员只有3人时,则按单循环制决出名次;如一个级别只有1人时,允许上升一个级别参加比赛,如再无配对则取消该级别比赛(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运动员在8月2日下午14:00-17:00称体重。本次比赛只称一次体重,体重控制在0.5kg内,超出各级别0.5kg 以上的均上升一个级别比赛,若无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则不得参加称重。
3、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红、蓝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及缠手带、护齿、护裆、 护脚背等,如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A、B、C 组别的运动员必须戴护齿。D、E、F、G 组运动员戴面罩头盔可以不戴护齿,可戴护腿。拳套、面罩、护头、护具由大会提供。
4、本次比赛所有组别运动员禁止使用腿法击头;禁止拳法连击;E、F、G组别不得主动使用摔法得分,有关事项规定在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再进行详细说明。
(一)名次录取
1、个人名次:按年龄组别、分性别、各级别分别录取前三名(第三、四名并列)分别按 4、2、1 的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2、总团体名次: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
3、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按个人获得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时,按个人获得第二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奖励办法
1、设个人名次奖:第一、二、三名分别颁发奖牌、证书,第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2、设总团体奖:以队为单位计算总分,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第一、二、三名分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金和奖杯、证书,第四至六名分别给予500元奖金和奖杯、证书的奖励。
3、凡组织参赛运动员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单位授予“发展武术散打事业贡献奖”等。
4、运动队设“武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个人设“武术散打新秀奖、最佳技术奖、优秀领队、优秀教练、优秀裁判员”等奖项,颁发证书。荣誉奖项推荐评选表(附件3)于8月3日下午16时前上交组委会,经专家评委评选产生。
(一)相关费用
1、报名费每位运动员 430 元/人(含保险费),领队、教练员免收费用;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
2、因运动员自身体重原因需要更改参赛级别的需缴纳更改服务费100元(如该级别只有一人参赛而上升一个级别的除外)。
3、以各参赛队为单位,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二)报名截止日期:
1、各参赛队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将①报名表(附件1)详细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并加盖公章、由负责人签名;②《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2)。寄送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武阳西路壶山公园内武义县武术协会;联系人:何建一13705891020、057987669616;彭民伟:13004643533;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到邮箱:303985656@qq.com。并请及时关注组委会官方网站:www.zgjhws.com (中国金华武术)
2、在报名同时请将参赛队的武馆、俱乐部自主设计使用的LOGO发到报名邮箱303985656@qq.com。
(三)报名参赛费汇款方式
1、银行汇款
单 位:金华市健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武义建行紫金支行
账号:33050167735300000051
2、微信、支付宝转账
账号:13516944858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3516944858核实,联系人:张丽君)
1、各代表队于8月2日下午13:00前到赛区报到,报到时由各代表队派领队或教练持身份证明到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双龙南街路2688号)报到处领取赛事资料。同时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各地市的社会保障卡(有照片)、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2、报到检验材料齐全后,凭身份证件开始称量体重,先到队伍先称;如称量体育与报名级别体重不符,则按称量体重重编计入相应级别体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称重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本次比赛。
3、会议、抽签 8月 2日晚上18:30在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会议室召开组委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8月3日上午8:00参加开幕式,9:00比赛正式开始。
4、要求各代表队按时报到,切勿迟到;以免因迟到而影响报到处称重记录以及编排处编排对阵表和裁判、领队、教练员会议的延迟。
1、各代表队住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解决;如需协助订房,请于赛前10天联系组委会。
2、为维护用餐安全,要求所有队伍根据比赛日(8月2日晚餐、8月3日中餐、晚餐,8月4日中餐)自身用餐需求数量,于赛前3天向组委会完成快餐订购。
3、赛事主承办在比赛现场设立医疗救助点,只提供基本的伤痛处理医疗保障措施,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责任,组委会协助联系保险公司给予意外保险的权益。其他均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4、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音像图片资料进行宣传推广。
5、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6、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参赛的须在赛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组委会确认可以退50%的参赛服务费。否则不予受理退赛申请和退费。
7、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员的宣传教育,自觉维护好赛场秩序;注意赛场、观众席周围的卫生维护,不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公共场所的各类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取消赛事评优荣誉。
8、非检录参赛的运动员、随队人员、家属等不得进入赛场,可直接进入到观赛区域。
本次赛事仲裁、总裁判长、裁判长、
裁判由组委会严格审核、选派
本规程解释权属2024第七届国术竞技(艺)大会组委会